史可法《復多爾袞書》
南中(指南方)向接好音(剛接獲你的來信),法遂遣使問訊吳大將軍(吳三桂),未敢遽通左右(左右,即指對方,書信中常用的敬詞;不敢立即與你通信)。非委隆誼(高厚的情誼)於草莽也(並非將您的盛情丟棄於草地),誠以「大夫無私交」,《春秋》之義。今倥傯(ㄎㄨㄥˇ ㄗㄨㄥˇ;事情紛繁迫促)之際,忽捧琬琰(ㄨㄢˇ |ㄢˇ;琬圭及琰圭。泛指美玉;此指對方來信)之章,真不啻(如同)從天而降也(指不意突然來信)。循讀再三,殷殷至意,若以逆賊(指李自成;李自城攻破北京,造成明思宗自殺)尚稽(遲也;尚待)天討(待得上天征討),煩貴國憂,法且感且愧;懼左右不察,謂南國(南明政權)臣民,偷安江左,竟忘君父之怨,敬為貴國一詳陳之。
我大行(舊時皇帝或皇后初崩稱為大行)皇帝(明思宗)敬天法祖,勤政愛民,真堯舜之主也。以庸臣誤國,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(李自成攻破北京,帝自縊於煤山)。法待罪南樞(南都;指南京),救援無及。師次(止)淮上,凶問(凶訊)遂來。地坼天崩,山枯海泣(指國家劇變,舉國悲哀)。嗟乎!人孰無君,雖肆法於巿朝,以為泄泄(|ˋ |ˋ;指事君無義)者之戒,亦奚足謝先皇帝於地下哉!
爾時南中臣民,哀慟如喪考妣,無不拊膺(ㄈㄨˇ |ㄥ;搥胸)切齒,欲悉東南之甲,立翦(立刻翦除)凶讎。而二三老臣,謂國破君亡,宗社為重,相與迎立今上(南明福王朱由崧),以繫中外之心。今上非他,神宗之孫,光宗猶子(姪子),而大行皇帝之兄也。名正言順,天與(給予)人歸。五月朔日,駕臨南都,萬姓夾道歡呼,聲聞數里。群臣勸進,今上悲不自勝,讓再讓三,僅允監國(留守暫領國事)。迨(等到)臣民伏闕(泛指帝王居住的地方)屢請,始以十五日正位南都。從前鳳集河清(為王者之瑞),瑞應非一;即告廟之日(皇帝登基,告即位於宗廟),紫雲如蓋(大傘),祝文升霄,萬目共瞻,欣傳盛事。大江湧出柟梓(木名)數十萬章(株),助修宮殿。豈非天意也哉?
越數日,遂命法視師(閱兵)北上,刻日西征。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,破走逆賊,為我先皇帝后發喪成禮,掃清宮殿,撫輯(安撫和睦)群黎(百姓),且罷薙髮(ㄊ|ˋ ㄈㄚˇ;剃掉頭髮)之令,示不忘本朝。此等舉動,振古鑠今。凡為大明臣子,無不長跽(ㄐ|ˋ;長跪;跪而聳身挺腰)北向,頂禮加額(拱手加額),豈但如明諭所云「感恩圖報」已乎!謹於八月薄治筐篚(ㄈㄟˇ;古代盛物用的圓形竹器。方曰筐,圓曰篚),遣使犒師,兼欲請命鴻裁(大裁;裁度決定),連兵西討(西討李自成)。是以王師既發,復次江淮。
及辱明誨(明教),引《春秋》大義,來相詰責(多爾袞來信,責以有賊不討,而另立福王為帝),善哉乎推言之!然此乃為列國君薨(死),世子(嫡子)應立,有賊未討,不忍死其君者立說耳。若夫天下共主,身殉社稷,青宮(指太子所居之處)皇子,慘變非常,而猶拘牽「不即位」之文,坐昧「大一統」之義(大一統之義,指國不可一日無君),中原鼎沸,倉猝出師,將何以維繫人心,號召忠義?紫陽(指朱熹;嘗居紫陽書屋)《綱目》(朱熹使門人做綱目,綱仿通鑑,目仿左傳)踵事(因襲)《春秋》。其間特書,如莽移漢鼎,光武中興;丕廢山陽(曹丕廢漢獻帝為山陽公),昭烈(劉備)踐阼(ㄐ|ㄢˋ ㄗㄨㄛˋ;踐,履踏。阼,阼階、主階。踐阼指即帝位)
;懷愍亡國,晉元(東晉元帝)嗣基;徽欽蒙塵,宋高纘(ㄗㄨㄢˇ;繼承)統;是皆於國讎未翦之日,亟正位號。《綱目》未嘗斥為自立,率以正統與之。甚至如玄宗幸蜀,太子即位靈武,議者疵(責備)之,亦未嘗不許以行權(變通常法),幸其光復舊物也。
本朝傳世十六,正統相承,自治冠帶之族(戴冠束帶的民族),繼絕存亡,仁恩遐被(遐;遠方;指遠方都受到仁恩澤被)。貴國昔在先朝,夙膺(早受)封號,載在盟府,寧不聞乎?今痛心本朝之難,驅除亂逆,可謂大義復著於《春秋》矣。昔契丹和宋,止歲輸以金繒;回紇助唐,原不利其土地。況貴國篤念世好,兵以義動,萬代瞻仰,在此一舉。若乃乘我蒙難,棄好崇讎(放棄和好,追求仇恨),規(圖謀)此幅員,為德不卒,是以義始而以利終,為賊人所竊笑也。貴國豈其然乎?
往者,先帝軫念(痛念)潢池(積水的池子;指李自成的農民叛亂),不忍盡戮,剿撫互用,貽誤至今。今上天縱英明,刻刻以復讎為念。廟堂之上,和衷體國;介冑(被甲和頭盔)之士,飲泣枕戈;忠義民兵,願為國死。竊以為天亡逆闖,當不越於斯時矣。語曰:「樹德務滋(多),除惡務盡。」今逆賊未伏天誅,諜知捲土西秦,方圖報復。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且貴國除惡未盡之憂。伏乞堅同仇之誼(共同報仇的義),全始終之德,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,共梟逆賊之頭(梟首;殺人取頭懸掛在木桿上示眾),以洩敷天(普天)之憤。則貴國義聞,炤耀千秋;本朝圖報,惟力是視。從此兩國誓通盟好,傳之無窮,不亦休(美)乎!至於牛耳之盟(古代諸侯會盟時,盟主割牛耳取血,分與諸侯宣誓,以表守信),則本朝使臣,久已在道,不日抵燕,奉盤盂從事矣(指定盟約)。
法北望陵廟,無涕可揮;身蹈大戮,罪應萬死。所以不即從先帝者(追隨先帝而死),實惟社稷之故。傳曰:「竭股肱之力,繼之以忠貞。」法處今日,鞠躬致命,克盡臣節,所以報也。惟殿下(對諸候王的敬稱)實昭鑒(明察)之!
【作者簡介】
史可法,1602年-1645年,明河南祥符(今河南開封)人,字憲之,號道鄰,崇禎時進士。授西安府推官,稍遷戶部主事,歷員外郎、郎中。崇禎十七年督師揚州,清兵至,史可法親守西門險要。城破,自刎不死,被執,不屈死。以袍笏葬於城外梅花嶺,人稱史閣部,謚忠靖。清乾隆時追謚忠正,著有《史忠正公集》。
《復多爾袞書》,是明末抗清名將史可法,對滿清親王多爾袞之招降書的回信,據說起草者為史可法的書記侯方域(明末四公子(復社江南四公子)之一)。這篇文章曾被選為台灣ヽ香港中學的中國語文課程的課文。
《復多爾袞書》究出誰手,眾說紛壇,有何亮工、黃曰芳、王綱、歐陽五敕等說法。《南疆繹史》、《小腆紀年》稱史可法「自具答書」。
【背景資料】
崇禎十七年(1644年)七月,清豫親王多鐸兵圍揚州。在圍城期間,多爾袞多次勸降史可法,雙方有多次信件往來,多爾袞在李雯起草的《致史可法書》信中提到:「願諸君子同以討賊為心,毋貪一身瞬息之榮,而重故國無窮之禍,為亂臣賊子所竊笑,予實有厚望焉。」
史可法命侯方域寫《復多爾袞書》回覆,內題:「越數日,遂命法視師北上,刻日西征。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,破走逆賊,為我先皇帝後發喪成禮,掃清宮殿,撫輯群黎,且罷剃髮之令,示不忘本朝。此等舉動,振古鑠今。凡為大明臣子,無不長跽北向,頂禮加額,豈但如明諭所云『感恩圖報』已乎!謹於八月薄治筐篚,遣使犒師;兼欲請命鴻裁,連兵西討。是以王師既發,復次江淮。」「今逆賊未服天誅,諜知卷上西秦,方圖報復。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。伏乞堅同仇之誼,全始終之德;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;共梟逆賊之頭,以泄敷天之憤。則貴國義聞,炤耀千秋,本朝圖報,惟力是視。」不卑不亢,流傳萬世。
弘光元年(1645年)四月二十四日,清兵以紅衣大炮轟城,城堞轟塌。多鐸佔領新城後,再次致書史可法誘降:「若好讓城,不戮一人。」史可法絲毫不為所動,史可法最後以身殉國。他的抵抗招致滿清的「揚州十日」屠殺。
【延伸閱讀:另一角度】
金庸《袁崇煥評傳》之附錄「明朝滅亡的真相」
史可法戰略
史可法是典型的文人出身,缺乏軍事才能,卻身居兵部尚書之職,后來更是担負起揚州督師。揚州城破后,清兵開始大規模的屠殺,大約有八十萬人左右被殺死,史稱「揚州十日」,那是一段極為慘烈的歷史。史可法揚州守衛已經是大勢已去。
他所效力之南明弘光朝腐敗已達極致,同時還受馬士英ヽ阮大鋮牽制。他的對馬阮之流退讓,放棄了特殊時期的中央集權,尤其是對兵權的控制。他不顧實力(這點和袁崇煥大相徑庭),只顧報君父之仇。在當時情況下,自顧南保半壁尚不足,卻還要欲圖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,先討伐李自成軍,使得北岸清兵贏得時間和精力。他前期戰略失誤,最后要作困獸斗,固守一城,而不知不應計較一城一池之失的兵家常識。史可法到底是怎樣考慮戰略的呢?
讀史可法的《復多爾袞書》,這是當時史可法死守揚州,多爾袞勸降時候,史可法的答復,應該說是真實地反映了史可法的想法和思路,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他的戰略觀來。先看史可法對當前形勢的判斷。
「越數日,遂命法視師北上,刻日西征。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,破走逆賊,為我先皇帝后發喪成禮,掃清宮殿,撫輯群黎,且罷剃髮之令,示不忘本朝。此等舉動,振古鑠今。凡為大明臣子,無不長跽北向,頂禮加額,豈但如明諭所云『感恩圖報』已乎!謹於八月薄治筐篚,遣使犒師;兼欲請命鴻裁,連兵西討。是以王師既發,復次江淮。」這一段是為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最佳辯辭。
言下之意很清楚,如果我史可法是吳三桂,我也會這么做的。吳三桂引清兵入關,做的對。史可法的態度是和南明一致的,也就是說,明朝的繼承人包括朝廷、大臣都理解并且贊同吳三桂的引清兵入關。這一點從戰略上講并沒有錯誤。如果吳三桂不引清兵入關,死守山海關,則必死于李自成的大順軍之手,一旦李自成部隊把守住山海關,擋住滿清入侵,甚至是和滿清談和,休養生息,積蓄實力,南明更是岌岌可危。再看史可法對未來戰略的觀點。
「今逆賊未服天誅,諜知卷上西秦,方圖報復。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。伏乞堅同仇之誼,全始終之德;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;共梟逆賊之頭,以泄敷天之憤。則貴國義聞,炤耀千秋,本朝圖報,惟力是視。」史可法原來是打算用「同仇之誼」來感動滿清,幻想連同清兵一起消滅李自成而已。之后想必是貫徹南明那一套劃江而治的政策。由此可見,史可法的戰略是大錯特錯了,史可法和南明一樣缺乏戰略的遠見。在揚州之戰中,史可法本身就是缺兵少糧,明明知道既無外援,敵軍強大不可勝,城破是遲早的事情,還要作近乎自殺的抵抗。讀《銀河英雄傳說》,這樣對自己的士兵和老百姓不負責任的將軍,我想來是深惡痛絕的。固然八十萬老百姓的死守先該歸咎于殺人者。但是史可法的心中,可曾把這八十萬個老百姓當成一回事,考慮過他們的生死呢?在我看來,史可法選擇自殺殉國,讓手下人獻城,并且要求清兵善待百姓比較好一點。這當然是題外話了,在滿清的戰略來講,大規模的屠殺是讓頑強反抗者害怕,殺一儆百。在史可法看來,全城的百姓都能夠死得有氣節,也算是死得其所了。史可法的行為已經是不能夠用戰略來衡量,當時又不能夠全城人投票決定是否要無謂的死守招致報復。如果我是揚州城里的一員,我會怎么想呢。也許我會被史可法的精神感動,我能夠無畏于生死與滿清搏殺。可是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啊,我每天交稅就是為國家作貢獻,國家也沒有對我很好過,賦稅很重,自己經常是吃不飽穿不暖,那些明朝的士兵,燒殺劫掠,和強盜沒什么分別,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,聽說北方的老百姓過得還不錯,清朝的稅很輕,只是要留辮子而已,但是起碼能活下來,我敬重史可法,可是也沒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。難道老百姓連活著的權利都沒有了嗎?史可法有權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樣殉國嗎?崇禎還知道自殺,還知道要李自成「勿傷百姓以一人」呢。這八十萬人的死難道沒有史可法的一點責任嗎?不過與其說這八十萬人死在史可法手上,不如說這八十萬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遺毒的手上,歷史就是滿紙的「吃人」,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國人還多得多呢。史可法愛國,自己也不怕死。可是打戰不是愛國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贏的,軍事統帥必須要有軍事才能,否則就是對國家和士兵不負責任。戰敗的過錯不是愛國和殉國可以抵消的,今天我們不會去指責他的行為,但是如果還要去表揚他的行為,就難以茍同。畢竟戰爭的成敗決定于實力和戰略戰術的運用。不懂軍事的人,沒有自知之明,卻指揮部隊,就是失敗。史可法的行為不值得提倡,它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死,可以為自己的理想犧牲,但是不能夠以自己的標準要求任何人。我對史可法,一個字,「敬」。一是敬重,二是敬畏。
史可法是典型的文人出身,缺乏軍事才能,卻身居兵部尚書之職,后來更是担負起揚州督師。揚州城破后,清兵開始大規模的屠殺,大約有八十萬人左右被殺死,史稱「揚州十日」,那是一段極為慘烈的歷史。史可法揚州守衛已經是大勢已去。
他所效力之南明弘光朝腐敗已達極致,同時還受馬士英ヽ阮大鋮牽制。他的對馬阮之流退讓,放棄了特殊時期的中央集權,尤其是對兵權的控制。他不顧實力(這點和袁崇煥大相徑庭),只顧報君父之仇。在當時情況下,自顧南保半壁尚不足,卻還要欲圖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,先討伐李自成軍,使得北岸清兵贏得時間和精力。他前期戰略失誤,最后要作困獸斗,固守一城,而不知不應計較一城一池之失的兵家常識。史可法到底是怎樣考慮戰略的呢?
讀史可法的《復多爾袞書》,這是當時史可法死守揚州,多爾袞勸降時候,史可法的答復,應該說是真實地反映了史可法的想法和思路,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他的戰略觀來。先看史可法對當前形勢的判斷。
「越數日,遂命法視師北上,刻日西征。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,破走逆賊,為我先皇帝后發喪成禮,掃清宮殿,撫輯群黎,且罷剃髮之令,示不忘本朝。此等舉動,振古鑠今。凡為大明臣子,無不長跽北向,頂禮加額,豈但如明諭所云『感恩圖報』已乎!謹於八月薄治筐篚,遣使犒師;兼欲請命鴻裁,連兵西討。是以王師既發,復次江淮。」這一段是為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最佳辯辭。
言下之意很清楚,如果我史可法是吳三桂,我也會這么做的。吳三桂引清兵入關,做的對。史可法的態度是和南明一致的,也就是說,明朝的繼承人包括朝廷、大臣都理解并且贊同吳三桂的引清兵入關。這一點從戰略上講并沒有錯誤。如果吳三桂不引清兵入關,死守山海關,則必死于李自成的大順軍之手,一旦李自成部隊把守住山海關,擋住滿清入侵,甚至是和滿清談和,休養生息,積蓄實力,南明更是岌岌可危。再看史可法對未來戰略的觀點。
「今逆賊未服天誅,諜知卷上西秦,方圖報復。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,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。伏乞堅同仇之誼,全始終之德;合師進討,問罪秦中;共梟逆賊之頭,以泄敷天之憤。則貴國義聞,炤耀千秋,本朝圖報,惟力是視。」史可法原來是打算用「同仇之誼」來感動滿清,幻想連同清兵一起消滅李自成而已。之后想必是貫徹南明那一套劃江而治的政策。由此可見,史可法的戰略是大錯特錯了,史可法和南明一樣缺乏戰略的遠見。在揚州之戰中,史可法本身就是缺兵少糧,明明知道既無外援,敵軍強大不可勝,城破是遲早的事情,還要作近乎自殺的抵抗。讀《銀河英雄傳說》,這樣對自己的士兵和老百姓不負責任的將軍,我想來是深惡痛絕的。固然八十萬老百姓的死守先該歸咎于殺人者。但是史可法的心中,可曾把這八十萬個老百姓當成一回事,考慮過他們的生死呢?在我看來,史可法選擇自殺殉國,讓手下人獻城,并且要求清兵善待百姓比較好一點。這當然是題外話了,在滿清的戰略來講,大規模的屠殺是讓頑強反抗者害怕,殺一儆百。在史可法看來,全城的百姓都能夠死得有氣節,也算是死得其所了。史可法的行為已經是不能夠用戰略來衡量,當時又不能夠全城人投票決定是否要無謂的死守招致報復。如果我是揚州城里的一員,我會怎么想呢。也許我會被史可法的精神感動,我能夠無畏于生死與滿清搏殺。可是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啊,我每天交稅就是為國家作貢獻,國家也沒有對我很好過,賦稅很重,自己經常是吃不飽穿不暖,那些明朝的士兵,燒殺劫掠,和強盜沒什么分別,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,聽說北方的老百姓過得還不錯,清朝的稅很輕,只是要留辮子而已,但是起碼能活下來,我敬重史可法,可是也沒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。難道老百姓連活著的權利都沒有了嗎?史可法有權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樣殉國嗎?崇禎還知道自殺,還知道要李自成「勿傷百姓以一人」呢。這八十萬人的死難道沒有史可法的一點責任嗎?不過與其說這八十萬人死在史可法手上,不如說這八十萬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遺毒的手上,歷史就是滿紙的「吃人」,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國人還多得多呢。史可法愛國,自己也不怕死。可是打戰不是愛國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贏的,軍事統帥必須要有軍事才能,否則就是對國家和士兵不負責任。戰敗的過錯不是愛國和殉國可以抵消的,今天我們不會去指責他的行為,但是如果還要去表揚他的行為,就難以茍同。畢竟戰爭的成敗決定于實力和戰略戰術的運用。不懂軍事的人,沒有自知之明,卻指揮部隊,就是失敗。史可法的行為不值得提倡,它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死,可以為自己的理想犧牲,但是不能夠以自己的標準要求任何人。我對史可法,一個字,「敬」。一是敬重,二是敬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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